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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领取、补办PETS单科成绩合格证书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6年07月13日 15:58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根据有关规定,北京地区考点考生领取、补办PETS1-4级单科成绩合格证书,请按以下要求办理。

一、受理年限规定:

1、2006年之前(含2006年)的证书,因时效性,一律不予领取、补办;

2、2007年--- 2013年(含2013年)的证书,无论是否为首次领取,皆为补办;

3、2014年---2016年3月的证书,可办首次领取,亦可补办;

4、2016年9月及之后的证书,首次领取均由各考点办理,补办由北语考试中心办理。

二、办理时间:每周二上午8:30-11:00(节假日、寒暑假除外)。

三、办理地点:北语教二楼331室(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校内)。

四、办理所需材料:首次领取,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;如为补办,须另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,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

(注:如若代办,须出示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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