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,已参加2016年6月法语DELF-DALF考试的考生,如果需要考试费发票,请联系你参加考试的考点进行申请登记或填写相关信息,由考点统一向教育部考试中心办理开发票事宜,再由各考点通知考生领取发票办法。各考点联系方式如下:
考试城市
| 各考点开具发票咨询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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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
| 北京语言大学考试中心 010-82303550邮箱beiyukaoshi@blc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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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
| 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025-835985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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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
| 武汉大学考试中心 027-687562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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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武汉大学工学部桂子路第十一教学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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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
| 山东大学考试中心 0531-883775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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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
| 电子科技大学考试中心 028-832026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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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
| 西北大学法盟 029-883027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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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
| 上海财经大学考试中心 021-55660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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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
| 天津师范大学考试中心 022-23540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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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期限为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,逾期恕不受理。
请将附件中的发票信息通过电话或email(传真)发送至相应考点。
附:DELF-DALF2016年6月考试发票信息
请根据要申请的发票类型,提供或填写以下信息(只能选其一)
如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,需要向考点提供以下信息:
1. 发票抬头
2. 发票金额
3. 开票项目名称
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需要向考点提供以下信息,并以邮件或传真发到考点:
1. 发票抬头
2. 纳税人识别号
3. 地址及电话
4. 开户银行及账号
5. 发票金额
6. 开票项目名称